年过七旬的宋老先生在公园与人相约打球,却被球友周先生打出的羽毛球击中右眼受伤,于是其将对方诉至法院索赔。年1月4日,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。法院判决宋老先生从事羽毛球运动应认定为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民法典中规定的“自甘冒险”,周先生对宋老先生受伤的结果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,不应担责,驳回其全部诉求。
据了解,此案是北京朝阳法院适用民法典判决的首案。
原告:右眼被羽毛球击中致伤球友应担责
出生于年的宋老先生今年74岁,羽毛球球龄已经四十多年。年起,他与多名羽毛球业余爱好者组成球友群,在北京市朝阳区红领巾公园进行羽毛球活动,周先生也在其中。
年4月28日上午9时,宋老先生、周先生与其他四人在红领巾公园进行羽毛球3V3比赛。比赛过程中,宋老先生被周先生击打的羽毛球击中右眼。事发后,宋老先生医院就诊,此后,宋老先生被诊断为右眼人工晶体脱位、前房积血等并住院治疗四天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,宋老先生术前见右眼视神经萎缩,术后5周余验光提示右眼最佳矫正视力为0.05。
宋老先生表示,周先生明知其年纪大、反应慢、眼睛受过伤,仍未履行注意义务向他大力扣球,致使他右眼受伤,接近失明,构成重大过失。退一步讲,即使被告行为不构成重大过失,也应适用公平责任,由双方分担损失。于是,宋老先生将周先生诉至朝阳法院,要求其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营养费共余元。
在庭审中,宋老先生称,虽然现在他已经出院半年了,但视力仍无法恢复,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。宋老先生展示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