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丰都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销售长江漂浮物致人受伤的纠纷。
肖某长期以打捞长江上的漂流物进行售卖为生,年7月,肖某驾船在长江上行驶时,看见一个蓝色的塑料桶漂浮在江面上,于是就将塑料桶打捞回家。打开后发现里面是白酒,便将白酒分别卖给了附近的邻居,其中李某买了20斤白酒,李某平时好酒,有每天饮酒的习惯,不久后,李某因身体不适住院。经诊断,李某双眼盲目,视神经萎缩。后经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,李某在肖某处购买的白酒甲醛超标,故李某起诉至法院,要求肖某赔偿损失。
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,为及时了解案件情况、查清案件事实,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、调取了相关证据,委托了司法鉴定机构对原告李某的伤残等级、涉案白酒的因果关系参与度进行鉴定。但因李某本身年岁已高,基础性疾病较多,鉴定机构也无法鉴定出涉案白酒的因果关系参与度,案件审理一时陷入了僵局。
为了从根源化解纠纷,修复邻里关系,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深入沟通、释法明理,以寻求双方当事人之间都可以接受的的平衡点,尽最大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。最终,在法官耐心细致、入情入理的调解下,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,并当场兑现完毕。
文:秦庆
编辑:*文艺
审核:王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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